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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565net必赢客户端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8-05-02

 

关于印发《565net必赢客户端2015年招收攻读

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565net必赢客户端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业经201524日公司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565net必赢客户端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565net必赢客户端

                                       201525

附件

565net必赢客户端2015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我司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

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

指从我司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研究生需根据我司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司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组织领导

集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和招生录取工作督查组。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安排与协调;负责拟定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计划、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负责拟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学院经理兼任。

招生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以及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违纪考生进行认定和处理。

四、招生报名

(一)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1)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外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与之相同水平。

3)近三年具有如下科研成果之一:在我司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两篇;或已出版一部专著;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一项;或主持在研一项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加试相关专业课程。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考生报名前应与所报考导师进行沟通,并征得所报考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并签字确认。

8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种类别。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司,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司签订定向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9.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见《565net必赢客户端2015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司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位专家的推荐书。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信息确认表》。

6体检表(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

7《565net必赢客户端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由档案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

8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由学位授予单位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馆盖章)。

9.硕士学位论文原件,学位论文评议书及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先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入学时再提交上述材料;若有参与科研项目(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和获奖等资料,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

10.国外硕士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1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副高以上职称证件原件、复印件。

2)可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3)我司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或专著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的复印件;或项目(课题)立项、结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并交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相关材料经审核后除原件外其余材料概不退还。

(三)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地点

每年只进行一次博士生招生考试,报名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我司确定。

五、招生考试组织

(一)考试命题工作

1.命题组织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由学校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分公共课试题(英语)、专业基础课试题(经济学、经济统计理论、管理学等)、专业课试题、专业面试试题及同等学力人员加试试题。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答案在开考前属于机密级材料。试题的命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命题负责人和命题人与学校签订保密责任书,坚持“谁命题,谁负责”的保密原则,进一步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命题严格按照命题要求进行。

2.制题要求

笔试试题的制题工作统一在研究生学院保密室于规定时间内进行,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完成。

(二)评卷工作

1.评卷组织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各专业课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试卷的评阅由学校统一组织。

2.评卷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3.评卷要求

在指定地点实行封闭评卷,评卷人员要专心评卷,在评卷期间不准会客,不得随身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携带的通讯工具须按规定集中封存。

(三)考试工作环节

1.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初试

初试包括英语、专业基础课(经济学、经济统计理论、管理学等)和专业课的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每科笔试时间均为3小时。笔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3.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学术水平的考查通过专业面试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在资格审查时进行,体检在报名时进行。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分为专业考核组的专业能力考核和导师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评价两个环节。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考核组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70%,导师综合评价成绩占30%

2)面试成绩和相关资料的报送

由工作秘书统计汇总专业能力考核和导师综合能力评价成绩,填报专业面试成绩汇总表,由专业考核组长签字确认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同时报送每个导师对每个考生的考核、评价表和面试记录等资料。

3)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4.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同等学力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相应专业理论的加试,加试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办法

(一)英语每年按教育部下达我司招生计划数结合当年报考人数,按1:21:3的比例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基础课(经济学、经济统计理论、管理学等)、专业课、专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七、考生成绩的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分为学科基础成绩和专业成绩,学科基础成绩(英语、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专业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总成绩=学科基础成绩×50%+专业成绩×50%

其中,

   学科基础成绩=(英语笔试成绩+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2

专业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二)政审、体检不计入总成绩。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统计登录成绩小数点后不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如实统计登录。

八、指标分配

(一)校外导师作为第二导师,与校内导师合作培养博士生,不单独分配招生指标。

(二)按照一级学科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校内导师总数按比例分配指标,其中包含硕博连读指标。

一级学科指标数=一级学科校内导师数/校内导师总数×指标总数

九、预录取

(一)预录取规则

1.由于招生指标总数较少,每位导师原则上只录取1名员工,已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当年不再招收普通招考生。

1经过初试和复试,在达线考生范围内,每个二级学科选择本学科导师名下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在一级学科内参与排序。若导师名下没有达线考生,可选择本二级学科内其他导师名下总成绩第二名的考生作为其第一名考生在一级学科内参与排序。

2)学校根据一级学科所分配的指标,按照学科基础成绩对本一级学科参与排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若在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空余指标,则对每位导师名下二级学科内总成绩第二名的达线考生按照学科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第二轮录取,录满为止。

3)一级学科内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剩余指标,调整到其他一级学科,根据参与分配的一级学科校内导师总数按比例分配,所占比例大的优先。分配到指标后,按照2)中办法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由于指标数量限制,未录取到员工的校内导师,当年不招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

3.达不到各科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

6.发生考试作弊、违纪等行为者。

(三)报送专业预录取名单

各专业考核组按照预录取规则,按名次提出本专业预录取名单,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研究生招生办。

十、公示预录取名单

专业考核组报送的预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负责汇总,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批后,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加强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预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开。

(四)申诉与举报

1.保证考生投诉、申诉、举报渠道的畅通,设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2.考生申诉一经查实,由招生录取工作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回复考生。对举报并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五)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招生录取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十二、其他

(一)本办法自201524日公司党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