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公司党委召开中心组第二次理论学习,公司党委书记郜军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党史上两个历史决议》,并分析阐述了两个决议的背景和意义。
《两个决议》的背景:一是,1945年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我们党第一次对党的历史经验作出的系统总结,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重要文献。总结了党从成立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这一时期,特别是六界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这一时期的正反两方面的斗争经验,对党内若干重大历史问题,尤其是六届四中全会遵义会议期间中央的领导路线问题,作了正式总结。二是,《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工作从1979年11月开始,在中央政治局、书记处领导下,由邓小平、胡耀邦主持进行的。经过长时间讨论和修改,集中全党智慧形成。在1981年6月27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对建国以来党的重大历史问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及功过是非和毛泽东思想基本内容与指导意义作了总结和评价。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正确道路,进一步指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
《两个决议》的意义:历史催生《决议》,淬炼历史。两个决议使我们党围绕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如何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在革命胜利后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问题展开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反映我们党历史进程和思想进程的重要成果。我们党正是通过对历史的总结,获得规律性的认识,并用以指导实践,从而在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探索新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和研究历史仍应以党的历史决议为基本遵循,坚持党性原则,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两个决议是在毛泽东和邓小平亲自主持下起草的,起草工作充分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则,正如1981年的《决议》最后指出的:1945年党的六界七中全会所一致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曾经统一了全党的认识,加强了全党的团结,促进了人民革命事业的迅猛前进和伟大胜利。
《两个决议》揭示的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对深化“四史”学习极具价值。(记录人贾郭华)